:::

  【台北市居家照顧服務】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是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紓解家庭照顧的壓力,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

服務對象

一、  未領有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臨時看護費用補助、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聘僱外籍看護()或其他相關照顧費用補助者。經評估單位評估之後,符合補助條件者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且經失能評估通過之居家身心障礙者,其認定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未滿50歲之一般失能身心障礙者。

(2)     失智症患者。

(3)     慢性精神病患。

(4)     智能障礙者。

(5)     自閉症者。

2.       64歲以下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因重大疾病影響生活自理能力有居家服務使用需求者。

備註:50歲以上()之失能身心障礙者,申請單位:請洽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服務站。

二、  民眾自費申請:不符合上述社會局申請補助之條件,願意完全自費用服務者。

服務內容

1.       家務服務: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文書服務、餐飲服務(準備或代購餐食)、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2.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

諮詢專線

02-2503-1586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TEL: 02 2522-2202199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