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服務說明 |
為抒解失能者家庭之長期照顧壓力,適時提供協助照顧失能家人之服務。 |
服務對象 |
一、主要照顧者或被照顧者設籍新北市,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之條件: |
服務區域 |
板橋、瑞芳 |
服務優先性 |
1.低收入戶者應優先服務,非中低收入戶者次之。 |
服務內容 |
1.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協助生活自理訓練、看護照顧、陪同就醫、療育或復健、陪同參與社區活動及社會活動。 |
諮詢專線 |
(02) 2250-0177 |